资料介绍
C_C++源代码书写规范
|命名规范和C/C++源代码书写 [查找本页请按Ctrl+F] |
|[双击滚屏][单击暂停] |
| |
|命 名 规 范(试行) |
|通则: |
|1、在所有命名中,都应使用标准的英文单词或缩写。不得使用拼音或拼音缩写,除非该名字描述的|
|是中文特有的内容,如半角、全角, 声母、韵母等。 |
|2、所有命名都应遵循达意原则,即名称应含义清晰、明确。 |
|3、所有命名都不易过长,应控制在规定的最大长度以内。 |
|4、所有命名都应尽量使用全称。 |
|5、如果命名使用缩写,则应该使用《通用缩写表》(见附录)中的缩写;原则上不推荐使用《通用缩 |
|写表》以外的缩写,如果使用,则